固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

固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


  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为切实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疫情在我县发生扩散,根据《河北省决定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广大群众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建议尽量不要外出,不要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如车站、商场、影院等),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应佩戴口罩;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和饮食习惯,保持室内空气的流通;尽量避免在未防护的情况下接触野生或养殖动物。

  二、凡两周内有湖北地区往来史、与湖北地区人员接触史或其他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及疑似的肺炎病例接触史的,必须主动到居住社区、居(村)委会进行健康申报和体温检测,做好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如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必须戴好口罩,自行前往发热门诊就医。

  三、各类学校、幼儿园及民办教学机构一律停止假期研学、补习、家访、集训、比赛、展示、返校等活动。

  四、对县域内高速公路出口和进入高速服务区车辆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发现发热者立即隔离并由医护人员送至定点医疗机构诊治;来自疫情较重地区的车辆各卡点要积极开展劝返,有极特殊情况确需进入的要严格报批、严格检查、严格登记并落实消毒、跟踪防控等措施。

  五、所有县内跨境班线客车、城乡班线客车、城区公交、出租车、各类旅游包车,一律停止营运。

  六、暂停开放市民活动中心、文博馆、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影剧院等各类公共文化场所;暂停开放网吧、洗浴、KTV、棋牌室等各类娱乐场所;暂停一切文化、旅游、体育聚集性活动。

  七、所有餐饮单位暂停举办酒席、宴会等聚集性用餐,并做好清洁、消毒、通风等有效防控措施。

  八、所有活禽交易市场和农村集贸市场休市,野生动物严禁入市;各乡镇、园区暂停举办各类喜事、庆典、聚会、聚餐等集体活动,丧事从简并备案管理。

  九、做好商品供应保障,确保市场货源充足、供应稳定;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及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防控药品、医疗器械等行为。

  十、对刻意隐瞒旅居史、疑似感冒发烧症状等相关信息,拒不配合医护、社区、村街等工作人员进行检测、摸排等造成不良后果的;随意制作、复制、传播不实信息等扰乱社会秩序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十一、对所有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按有关部门要求执行隔离医学观察,拒不配合者,公安部门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本通告自即日起施行,违者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316-8015500

县卫生健康局咨询电话:0316-8015767

县医院发热门诊咨询电话:0316-6190871



固安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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