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新规】严禁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

相关条例

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在特殊时期或者紧急状况下,拒不执行党组织决定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二条

【漫画新规】严禁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

条例简释

本条是关于党员拒不执行组织人事安排等决定的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规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党同志要强化组织意识,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一员。

时刻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漫画新规】严禁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

一些党员干部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严重,目无组织纪律,向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人事安排、工作分工、任务分配等决定,

破坏了民主集中制原则,损害了党组织威信,对这种行为如不严格纪律约束,党就会失去战斗力、凝聚力和向心力,成为一盘散沙。

需要注意的是,在党组织作出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后,本人向党组织如实申述自己执行组织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的困难和个人意见,党组织仍决定不予变更决定时,本人表示服从的,不应视为拒不执行。

典型案例

据《中国纪检监察》杂志2016年第10期报道,2015年年底,湖北省荆州市纪委通报了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副站长邓某违反组织纪律的典型问题。

市环境保护监测站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安排邓某负责某公司3号线的环保监测验收工作,但邓某拒不服从工作安排,懒政怠政,导致整体验收工作非常被动,社会影响恶劣,根据相关规定,邓某受到免职处理。

警示提醒

中国共产党是由严格的组织纪律建立起来的统一整体,纪律严明、组织严明是党的鲜明特点和独特优势。

一个人一旦加入中国共产党,就是党组织的一员,就必须遵守党的组织纪律,牢记个人服从党组织的原则。

自觉服从和坚决执行党的各项决定,积极接受和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工作安排,而决不能无组织、无纪律,我行我素、任性作为,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

【漫画新规】严禁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

如果没有党的组织纪律的严格约束,每个党员都为所欲为、毫无禁忌,那么党就是一盘散沙,就毫无力量,就什么事情都干不成。

上述案例中,邓某身为党员干部,组织观念、纪律意识淡漠,拒不服从党组织的工作安排,出现懒政怠政,导致工作任务无法顺利完成,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受到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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